等额本息:月供每月一样
等额本金:月供每月递减
如果你还这么认为的话,你就out啦~~~~ 网上以讹传讹的东西太多,误导啊误导
银货政发(1998) 149号文件"关于统一个人住房贷款分期还款额计算公式的通知"中明确表示,等额本金还款法(利随本清法):即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,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。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:每月还款额=贷款本金/贷款期月数+(本金―已归还本金累计额)×月利率。
而某些银行采取按日计息、其计算公式为每月还款额=贷款本金/贷款期月数+(本金―已归还本金累计额)×月利率/30×还款月天数。一年是365天,由此多付了5天的利息。
如此,等额本金根本不是每月递减的,你还款还了几年之后,会发现月供比几年前的还高。
一年多收5天利息 20年多收4000元沪一贷款买房者告工商银行 中国青年报2004年10月22日
偷换概念:如果有1笔10万元1年期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,假设年利率6%,那么客户应付利息为:100000*6%=6000元。而如果使用某行日利率的概念则计算结果为(假设该年度为365天):100000*6%/360*365=6083.33元,一笔贷款两种计算结果,不知银行做何解释?不知是银行无知还是故意,据我所知,四大行几乎都是这么计算口径。我们知道,基准利率由人民银行公布,人民银行只公布年利率,所谓月利率、日利率只是商业银行很含混的概念,相对年利率的固定而言,月利率、日利率都是变动函数,其数值关系应为:日利率=年利率/当年计息天数,月利率=日利率*本月计息天数,也就是说,月利率是根据日利率计算而来,并非简单的年利率/12就是月利率,那只是个概数而已。而银行恰恰利用了这一点,偷换概念,无法自圆其说。
变相提高合同中约定的年利率!!!
不只是工行,其实不少银行都是采取这种做法,比如广发银行。这已成为业界的潜规则。
以20万、30年的商贷为例,年利率4.158%,按照固定年利率的算法(理论上的,),到期累积偿还利息合计125086.50元,而按照所谓的"变动年利率"计算,到期累积偿还利息合计126907.29元,多收了1820.79元。 这还只是简单比较,没有考虑每月多还的利息产生的PV,即多还的钱的存款利息等。
还房贷的人多如牛毛,因此每人身上宰一刀,就是人民的蛀虫啊!
那咋办啊